用户分类 |
阶梯划分 |
阶梯户年度用水量 |
基本水价 |
污水处理费 |
水资源费 |
到户水价 |
居民生活用水 |
第一阶梯 |
192吨以下 |
1.65 |
1.08 |
0.2 |
2.93 |
第二阶梯 |
193-288吨 |
2.48 |
1.08 |
0.2 |
3.76 | |
第三阶梯 |
288吨以上 |
4.95 |
1.08 |
0.2 |
6.23 | |
行政事业用水 |
2.05 |
1.08 |
0.2 |
3.33 | ||
工商服务业用水 |
2.11 |
1.12 |
0.2 |
3.43 | ||
特种用水 |
3.91 |
1.68 |
0.2 |
5.79 | ||
费用归属 |
水司收 |
市财政局 |
淮河委员会 |
|
注:1、根据《宿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宿价工[2016]1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2、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根据《宿迁市是物价局关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宿价工[2014]58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7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各类用水性质分类说明
类别 |
分类说明 |
居民生活用水 |
居民生活用水,各类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消防、公共绿化、环卫(含收费公厕、道路洒水)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共用服务设施(不包括经营性)用水,城市、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水,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性企业生产用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区用水等 |
行政事业用水 |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部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生产经营性用水等 |
工商服务业用水 |
各类矿产品开采用水,各类产品制造、加工等工业用水;商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普通理发、普通浴室用水,营利性医疗机构用水等 |
特种用水 |
饮料生产(含纯净水)、啤酒、茶社、酒吧、休闲娱乐业,美容美发,桑拿、沐足等浴业,洗车业、建筑业用水等 |
区域供水价格构成表 | ||||
| ||||
单位:元/吨 | ||||
类别 |
居民生活用水 |
非居民用水 |
特种用水 | |
分类说明 |
居民生活用水,各类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消防、公共绿化、环卫(含收费厕所、道路洒水)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共用服务设施(不包括经营性)用水,城市、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水,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性企业生产用水,农副产品平价经营区用水等 |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部队、医院的非生产经营性用水;各类矿产品开采用水,各类产品制造、加工等工业用水;商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普通理发、普通浴室用水等 |
饮料生产(含纯净水)、啤酒、茶社、酒吧、休闲娱乐业,美容美发,桑拿、浴足等浴业,洗车业、建筑业用水等 | |
镇(乡)区 |
自然村庄 | |||
含税基本水价 |
1.65 |
1.65 |
2.00 |
3.91 |
污水处理费 |
|
|
0.6 |
1.05 |
水资源费 |
|
|
0.20 |
0.20 |
到户价 |
1.65 |
1.65 |
2.80 |
5.16 |
注:根据《宿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区域供水到户临时价格的通知》(宿价工[2016]1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2020年9月,原“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